在我糼小的腦海里美好的記憶很多很多,不愉快的很少,隨著時間的推移,不美好的在我的腦海里都慢慢地消失了,可是有一件事讓我至今難忘。
有一次,我獨自去新世紀廣場玩,當我走在林蔭小道上,正四下張望,想看看有沒有同學或常常玩的玩伴也在廣場玩時,突然聽見了一個小孩子的哭聲,我偱著哭聲的方向走過去一看,原來是一個四、五歲的小女孩被腳下的大石頭絆倒了,臉上被尖石子劃破了,出現幾道血絲痕。一看到這情景,我連忙摸了一下自己的口袋,拿出一張雪白的餐巾紙給她擦臉上的血。看她臉上掛著淚,又把自己的“真之棒”糖拿去哄她。過了一會兒,這個小女孩的父親和母親走了過來,他們看見我扶小女孩起來,并給小女孩擦眼淚和臉上的血絲,就不分青紅皂白指責我,說是我打了他們的小孩,還一邊說:“你這個孩子怎么這樣,人還沒腳樣長,就開始欺負人,太不像話了。。。。。。”廣場中心一下子聚集過來好多人看熱鬧,紛紛議論開了,有的說“學雷鋒,做好事,風格高”,有的說“沒教養,大欺小,壞風氣”,哎,我好委屈,可我又不想做任何解釋,因為我認為有老天爺作證,我真的沒有對這個小女孩怎么樣,根本就沒有欺負她。
這樣過了一分多鐘,真的想哭,但我還是忍住了自己的眼淚。幸好,那個小女孩聽懂了大家的議論,知道多數人是在責怪我,就對她的父母說:“這位姐姐沒有打我、推我,是我自己跑的時候被大石頭絆倒,把我扶起來的是這位好心的姐姐”。小妹妹的父母這時不好意思了,對我說:“錯怪你了,小妹妹。今天讓你受委屈了。要不,我寫信到你學校表揚你,好嗎?”我沒有表示贊同,只說了一句:“希望你們以后對別人少一點錯怪,多一點關愛,別把人家的小孩想得那么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