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期,在齊國有一個無名小鎮,鎮上住著兩個孤芳自賞、愛說鬼話、喜好自詡為全球最英勇、最固執、最不怕死的人。他們一個住在城東,一個住在城西。
有一天,這兩個自夸為最英勇的人可巧同時來到一家酒樓飲酒。他們一先一落后了酒樓后才相互看見對方。兩人彼此酬酢了一番后,便選中靠窗的一張又清潔、又敞亮的餐桌相對而坐。紛歧會兒,侍者奉上來了一壇陳大哥酒。店小二又替他們剝往壇口上的封口泥,打開了酒壇蓋子,一股噴鼻氣撲鼻而來。店小二替他們各自斟滿了一碗酒后,把酒壇子放到桌子上,很客套地退了下往。
這兩個“最英勇”的人喝了一會酒,聊了一會天,邊喝邊談,垂垂感覺有酒無肉其實是有點乏味。此中一個“最英勇”者提議說:“老兄,稍等一會再喝。如許光飲酒不吃肉也不是味,我到菜市場往買幾斤肉來,叫這酒店廚師加工后端上桌子供我們下酒。咱倆可貴在一路,今天喝個利落索性。”另外一個“最英勇”者答道:“老兄,沒必要到菜市場往買肉了。你我身上不都長著有肉嗎?聽人說腿肚子上的肉是精肉,我們將本身隨身帶的刀在本身身上割下肉來下酒,又新穎、又清潔,不是更好嗎?只叫店小二端盆醬來蘸著吃就好了”。第一個“最英勇”者為了表示本身的“英勇”,只好贊成了對方的提議。紛歧會兒,店小二將一盆醬端來了,放在桌子上面。他們每人喝了一碗酒后,各自抽出本身的腰刀,在本身的大腿上割下一大塊肉來,血淋淋的放在醬盆里蘸了一下,然后送到本身嘴里咽了下往。就如許,他們每喝一大碗酒,就在各自豪腿上割下一大塊肉來吃。那時在場的人看到后又驚奇,又懼怕,但誰也不敢上前干涉干與。這兩個“最英勇”者在酒樓里一邊飲酒,一邊吃著從本身身上割下的肉。他們兩小我都自稱是世界上最英勇的人,誰也不愿在對方眼前認輸。就如許,酒一大碗一大碗地喝下往,他們身上的肉也一大塊一大塊地被割下來;鮮血不竭地從他們身上流出,流到地上,流了一大片……未幾久,這兩個自夸為最英勇的人都因為掉血過量而死往。
“割肉自啖(dan)”的故事告知我們:英勇原本是很好的品質,它能幫忙我們克服進步道路上的危險和堅苦。但盲目標逞勇斗狠倒是無聊的行動,是笨拙而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