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派出所內外勤職責分工與協作
內、外勤協作貫穿于整個派出所日常工作。健全的內外勤協作機制會使派出所工作銜接更加緊密、警務更加規范,從而更好地推動派出所的整體工作。筆者根據從事內勤工作的體會,就內、外勤協作機制不健全對派出所統計、信息收集、檔案管理等工作造成的消極影響、危害及治理對策,談談自己一些淺顯的認識:
一、內外勤協作機制不健全對派出所基礎業務的消極影響
(一)內外勤協作不當對如實立案的影響主要表現為:
1、 內外勤缺乏溝通造成統計不實。改進后派出所的15種基礎業務臺帳需要外勤填寫的主要是接處警臺帳,但是就填寫的內容來看,常常是要素不全、記錄不規范,致使一些要求填寫的內容,如:發案時間、地點、損失金額、報警人基本情況及處理結果等項目往往填寫不全,看的人不明就理,內勤統計時,常常是問了接警民警再問出警民警,最后還得問帶班所領導,甚至憑空想象、估計數字,不僅浪費了人力,降低了工作效率,造成事倍功半,而且很容易產生統計不實的問題。
2、受理接處警定性不準、去向不明,造成案件流失和立案不實。派出所日常受理的接處警有糾紛、求助、治安案事件、走失尋人、災害事故等等。各種警情的準確定性是正確處理警情的關鍵,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少數基層民警對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了解似是而非,模棱兩可,遺漏了一部分治安案件,甚至為了立功受獎,突出成績,而把治安案件立為刑事案件,人為致使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兩類數字“倒掛”。
3、案件文書制作不規范、案件移交手續不完備造成公安統計數字來源無據可查,造成統計不實。如在刑事案件立案統計中,凡具備立案條件的且屬于自己管轄的,應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在實際操作中,常常是立案標準把握不準,導致立案文書不全或不規范,進而影響立案數字同實際立案數字存在較大偏差?!豆矙C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明確指出:不屬于自己管轄的刑事案件,在移交給其他單位時應簽發《移送案件通知書》。派出所在移交給刑警隊刑事案件時,應填寫《刑事案件移交登記簿》,連同報案材料,由刑警隊偵察員簽字接收。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常常是口頭移交、移送,無臺帳或文書記錄,造成各單位之間責任不清、案件去向不明。以上均使立案統計數字失去原始依據,也影響了數字的真實性。
(二)外勤民警收集信息的意識不強影響信息及時收集上報。
內勤向上級公安機關報送工作情況和轄區治安狀況時,首先需要向外勤收集各類資料和情報信息,才能做到預警在先,超前工作,并總結經驗得失。內勤下轄區的機會比較少,收集情報信息關鍵需要外勤通過人口調查、物建耳目等治安管理措施獲取,而部分外勤民警忙于接處警和查處案件,忽視了對自己責任區各類不安定因素的收集分析匯報,致使內勤在信息收集中工作被動,耳不聰,目不明,無法全面準確掌握整個轄區的治安動向。一個派出所的信息是否鮮活,取決于信息渠道是否暢通,而信息渠道的源頭在外勤民警,只有外勤民警增強主動積極收集信息的意識,并在工作中加以積累,及時和內勤交流,才能保證內勤準確、及時匯總篩選分類上報。
(三)內外勤協作不密切影響業務檔案資料不能完整及時歸檔。
按照內外勤工作分工,外勤民警負責自己辦理的責任區案件等業務檔案資料的積累和立卷,內勤負責對案卷的檢查、歸檔。因內勤與外勤民警之間缺少溝通,在整理打擊處理人員、變更強制措施、收取罰沒款項等臺賬時,內勤往往看不到案卷材料,只憑辦案人模糊回憶,粗略估計。另一方面,案件資料在外勤辦案民警手中長期滯留,不但不利于數字統計,而且不利于資料保管,容易造成案卷資料丟失、泄密。
二、以上問題的存在無疑反映了部分民警因工作責任心不強、業務素質不高而缺乏對中心工作的準確把握及與同事之間的交流溝通,其危害是不容忽視的
(一)統計不實的危害極大,既影響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正確判斷形勢,科學決策,也埋沒了基層公安機關和民警的辛勤工作,反映不出公安機關對警力、經費、裝備、基礎設施的真實需求。萬事萬物,貴在求實。海涅說過:“生命不可能在謊言中開出燦爛的鮮花”,換而言之,公安事業不會在不實的統計結果上迅速發展。
(二)信息是公安工作的神經,是領導科學決策、臨場指揮的依據。只有做到信息靈敏、準確、暢通,領導才能準確地把握治安動態和民警隊伍的思想脈搏,才能因情施策,把握工作主動。反之,就可能貽誤戰機,造成工作被動。另一方面,信息不暢不利于公安宣傳工作,好的經驗、典型人物先進事跡不能及時收集總結和上報,易挫傷民警工作的積極性。
(三)案卷資料未及時歸檔,一方面影響統計數字真實性,另一方面不利于對民警規范化執法的監督,易縱容民警受經濟利益驅動,對案件降格處理或人為隱瞞而不報,甚至毀卷、私自消化案件等違法違規行為出現。
三、治理對策
(一)進一步規范臺帳和法律文書。派出所要明確接處警人員職責,加強對民警的業務技能培訓,嚴把治安、刑事案件立案標準,使基礎業務臺帳能準確、全面反映派出所實際工作情況;加強對《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刑事案件移交登記簿》、《移送案件通知書》的監督使用,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辦案程序規定辦理案件和填報相關文書臺賬。
(二)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建議由警令部、法制室、督察大隊等部門聯合督查,采取日常檢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統計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一發現問題就能及時督促整改。在督查內容上,一是對民警的立案情況開展“倒查”,實地走訪了解群眾,將案件辦理與派出所的臺帳相核對,發現立案不實即予以通報并嚴肅處理。二是查看接處警臺帳,核對統計登記表,做到受理一起,統計一起;三是查看案件卷宗與統計臺帳,看案件數與統計臺帳是否相符,做到件件有登記。同時,要將如實統計與民警責任制掛鉤,督促內勤統計人員和外勤辦案民警認真履行職責,實事求是地立案和統計,改變統計工作中內、外勤孤軍奮戰或各自為政的被動局面。
(三)加強執法監督,規范派出所案卷歸檔制度。派出所的一把手要硬起手腕,建立起一套警務運作監督機制,一是定期對接警、歸檔情況進行檢查;二是以在派出所公告欄公布《案件當事人須知及監督事項》,嚴防發生各類執法問題;三是不按時歸檔或質量不過關的案卷進行通報,堅決杜絕“推、拖”的懶惰思想;四是對案卷走向履行登記、移交手續,明確責任,嚴防案卷丟失。
(四)內外勤加強團結協作,交流和溝通,營造愉快和諧的工作氛圍。內勤指導外勤,外勤反哺內勤,無論是內勤和外勤都是派出所重要的一分子,各司其職又不可或缺,共同肩負著繁重的工作任務。內、外勤民警之間要經常談心,加強溝通,共同探討一些好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互相支持,互相理解,營造愉快和諧的工作氛圍。只有心齊,才能使派出所的工作大步向前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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