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向來崇尚“讓”,凡事都得講究個禮讓三分,終于讓到了今天這個完全不正常的地步。讓是講究相互的,但事實往往并非如此。國人在盲目地崇尚讓之道的同時,殊不知,自己的民族,也是個容易“得寸進出尺”的民族,“讓”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種縱容,你讓,他就進,這我是深得體會的。-
我和弟弟經常會發生爭執,從不知什么時候起,父母就一直告訴我,要讓著弟弟,于是讓到了今天,一爭執就出手傷人的地步了。-
再說。來到這個班上,就是不知哪次被人當成笑柄后,我很紳士地讓了,于是也就自掘了我不折不扣的笑柄生涯的墳墓,你要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很樂意,被長期性地當成笑柄的。這事說來奇怪,我還真慢慢接受了這個自找的身份,如果哪天那些低級趣味的人,突然對我萬分敬重起來,還就真覺得不正常了,說不定當時就得直感嘆“皇恩浩蕩”了。要換作從前,我是決不會有這種感覺的,原來,我也很小奴隸呢。-
魯迅先生說得沒錯,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現在依然如此。估計,這奴隸的心態,也就是這么“讓”出來的吧。-
很多時候,大家都喜歡把“忍”“讓”當成同義詞,放在一起使用,在我看來它們更多的是異義。我認為忍比起讓,更值得我們去崇尚。在很大程度上,讓都是瞎讓,沒有一個尺度,有強迫性,好像是你必須得做的一件事一樣,而且還要做得徹底才行,到最后,往往是,連自己是在讓都忘了,如果再突然地不讓了,那便感覺是不正常。這就可以解釋為什么,幾乎所有學生的潛意識里都認為,對老師進行反駁是不正常的了,即使老師確實是錯的。而忍,則不同,是有一定限度的,沒有強迫性,是主觀地,我可以隨時隨性地爆發,而不必擔心會惹來異議,這不是錙銖必報,而是一種分明的態度。-
終究在這個充斥著潛規則,崇尚中庸的現實中,這種分明的態度,是很難維系的,也就更談不上去完成魯迅先生所說的,青年的使命了。但我依然樂于,用手里的筆作發聲部,舉世的真理作共鳴腔,來吶喊吶喊。